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聯合印發《四川省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將于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辦法》指出,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試點將在成都市、綿陽市、樂山市、資陽市開展。要堅持“工程質量各方主體責任不變”和“風險防控到位、費率設置合理、理賠便捷及時”的原則,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先行先試、逐步推廣”的方式,積極穩妥推進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試點工作。
《辦法》所稱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是指由住宅工程建設單位投保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對在保險范圍和保險期限內出現的因工程質量潛在缺陷所導致的投保建筑物損壞,履行維修和賠償義務的保險。
缺陷保險承保范圍為:陽臺、雨篷、挑檐、空調板等懸挑構件出現影響使用安 全的裂縫、變形、破損、斷裂等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地下、屋面、廁浴間防水滲漏等保溫和防水工程;電氣管線、給排水工程、設備安裝工程破損或故障等其他工程。這三類工程的保險期限分別為10年、5年、2年。
缺陷保險可采用單一承保模式或共保模式。按照自愿原則,投保缺陷保險的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前,與保險公司簽訂書面保險合同,并按合同約定支付保險費。
《辦法》指出,業主在缺陷保險期內或保險期屆滿后交房且在收房之日起6個月內發現保險范圍內的質量缺陷,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
保險公司收到索賠申請后,應及時做出響應。保險公司應當在收到業主索賠申請后的10日內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30日內作出核定,并將核定結果通知業主。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2.11.02 楊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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